7月16日晚间,阳光诺和(688621)发布公告称,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利虔先生(以下简称“转让方”)与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代表“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”,以下简称“受让方”)签署《利虔与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代表“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”)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》。
公告显示,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,合计向受让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的56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,占公司总股本的5.00%,转让价格为41.56元/股,转让总价款为2.33亿元。
阳光诺和表示,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基于自身资金规划需要而作出的安排,同时受让方认可公司的发展规划、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。
与此同时,阳光诺和强调,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,不触及要约收购,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。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——股东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》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、信息披露、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。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,并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,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。
据公开资料,阳光诺和于2021年在上交所上市,聚焦“CRO服务+自主新药”双轮驱动:对外提供涵盖2类新药、仿制药药学开发与一致性评价、创新药临床服务的全流程一站式解决方案;对内构建从靶点发现到产业化的创新药全链条自主研发体系。

业绩方面,阳光诺和近日发布公告称,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-2994.36万元至-1497.18万元,同比下降111.53%到123.06%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意味着阳光诺和中报将现公司上市后首亏。阳光诺和透露,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包括:
1.创新药对外授权合作业务具有波动性:创新药对外授权合作业务受行业及研发周期影响,相较去年同期大额授权项目顺利落地实现收益兑现,本期受相关项目推进及收益确认节奏影响,暂无规模化BD业务收益入账,高附加值业务盈利贡献不及上年同期水平。
2.药学业务营收承压:受集采政策常态化推进、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影响,同时公司优化业务结构、缩减低毛利项目规模,致使药学相关业务订单及收入同比有所减少,传统业务盈利贡献下降。
3.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:本期确认股权激励对应的股份支付摊销费用,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较大。
二级市场上,截至7月16日收盘涨跌幅限制,阳光诺和涨3.57%,报60.07元/股,总市值67.28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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